...留抵退税以后,还能享受即征即退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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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2 12:48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的公告》(2020年第8号,以下简称“8号公告”)规定,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2020年1月及以后形成的增量留抵税额。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的公告(2020年第2号,以下称2号公告)规定,纳税人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改革有关的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期末留抵退税的公告》(2019年第84号)规定取得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
你公司按照8号公告规定取得留抵退税款的情形,不属于2号公告规定的退税后不得申请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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