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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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17:48
公妓,作为官厅所有且专供公职人员使用的妓女,其存在具有特定的用途和分类。主要分为三类:
一、宫妓,起源于我国古代,最初设立的目的主要是为天子提供娱乐。据记载,管仲曾通过设立妓女来盈利,这可能是宫妓制度的最早形式。晋书《武帝本纪》中提到,大康二年,天子从孙皓那里挑选了五千名妓妾入宫,这无疑表明了宫妓制度的兴起。
二、官妓,专为地方官吏设立,主要用于满足他们的娱乐需求。这一制度的起源可追溯至汉武帝时期,《辍耕录》记载,古代将妓女称为官婢或官奴,汉武帝首次设立营妓,标志着官妓制度的开始。官妓在某种程度上是官僚阶层的附属品。
三、营妓,其设立是为了抚慰军士,据说始于春秋时期的越国。《越绝书》中记载,勾践为鼓舞士气,曾在独妇山上安置寡妇,这可能是营妓概念的雏形。到了汉武帝时期,营妓制度正式确立,汉武帝的外传提到他曾设置营妓供无妻的军士。虽然这个说法的真实性有待考证,但唐代的营妓实际上就是官妓的别称,常常作为交际的一部分。
公妓既公用之妓女,公妓系官厅所设,为公家所有物,长官可以随意使用,妓女唯有服从而已。公妓可分为宫妓,官妓,营妓三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