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回溯分析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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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强化对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充足性监管,确保评估质量,本办法旨在规范准备金回溯分析流程,依据《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和《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规范》制定。


回溯分析是通过后续信息评估前期准备金的合理性,即使用回溯日的数据与信息对前期会计报表中的评估结果进行复查,比较新评估值与原结果差异,评估准备金充足性,探究假设、方法和流程的合理性,以便发现并修正可能存在的问题。


非寿险业务的回溯分析主要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的分析,后者包括已报告和未报告的未决赔款,以及理赔费用准备金。


开展准备金回溯工作需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格式的规范性,同时,分析结论需明确无误。


保险公司准备金回溯分析涵盖年度评估结果与常规季度评估。年度评估回溯要求保险公司每季度末计算上一财年末审计后的准备金偏差,评估年度财务报表中准备金提取的充足性。而常规季度分析则关注前两个季度的未决赔款准备金偏差,监控基础数据和理赔控制质量,指导调整当季评估结果。




扩展资料

根据《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和《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规范》,制定《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回溯分析管理办法》。该《办法》于2012年5月17日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保监发〔2012〕46号印发。《办法》分总则、准备金回溯分析方法、准备金回溯分析管理、准备金回溯分析报告、附则5章24条,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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