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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冯斌你好!非常感谢你的建议,我还有几个问题想向你咨询:1、我听说加班费也与工作性质有关那像我在煤矿上班并且工资是以年薪的方式支付,还存在加班费吗?2、公司是07年8月28日正式下文与我解除劳动合同,但在下文前就已经停发了我7、8月份的工资以及企业应为职工缴纳的各种保险,这样做合理吗?3、我与公司签的劳动合同是:2005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而我与他人另签的劳动合同是2007年6月29日-2008年6月28日,与他人签定合同后,我就在未告之的情况下就离开了公司,现在公司要求我赔偿损失,但我与公司没有过这 方面的约定,如果要赔偿的话,赔偿金额应该怎么计算呢?4、我听说我与公司的劳动争议已经过了时效期是这样的吗?那公司还可以起诉我要求我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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