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7:26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00:12
申请工伤认定没有?单位应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不申报,个人可以在一年内直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报,需提交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医院病历、医生诊断证明书等。
工伤认定后,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 16180-2006),小肠切除1/2是七级,小肠部分切除是八级。
小肠全长大约3到5米,因个人的身高,体形等可能会有所差异。所以,你应该能评为七级或者八级,最终以劳动能力鉴定为准。
七级工伤待遇如下:
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每天30元)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申请延长,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多延长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计算:本人工资X停工留薪期月数=
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为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
计算:本人工资X13=
4、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修订后工伤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分别为8个月和12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天津2011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520元
计算:3520X(8+12)=70400元
如果不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1、2、3项相加。
如果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1、2、3、4项相加。
八级工伤待遇如下:
1、医疗待遇:同上
2、停工留薪期待遇:同上
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为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
计算:本人工资X11=
4、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天津的标准,分别为6个月和9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天津2011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520元
计算:3520X(6+9)=52800元
如果不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1、2、3项相加。
如果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1、2、3、4项相加。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00:06
6级天津的标准来补偿每个地方不一样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00:05
要根据手术后恢复情况确定伤残等级,然后按照劳动仲裁程序索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00:14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如果能确定劳动关系,你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00:10
【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