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车祸可否视为工伤?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2-12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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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2 08:47

是否构成下班途中遭遇车祸为工伤,须视车祸责任、工作时间及上下班路线而定。
若非劳动者主责且工作时间合理,同时亦属于正常上下班途中的意外事故,则可被视为工伤范围。
界定上下班途中需满足以下四项条件:
1.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点至住所地、常驻地或单位宿舍的合理线路上;
2.合理时间内在工作地点至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线路上;
3.从事日常工作生活所需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及合理线路上;
4.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线路上的上下班途中。
合理时间的判定应结合劳动者住所与单位间的距离、交通方式、交通状况、天气状况、路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判断,不应仅限于固定时段。
至于事故责任,需依据交管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予以确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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