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05:41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07:25
只做工伤认定,不做伤残鉴定,以后工伤复发,厂里还出医药费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07:26
认定为工伤后,你的赔偿款是从工伤保险基金里面支付的 所以你认定工伤后要及时的去做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赔偿的标准跟鉴定的结果是不可分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07:21
不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07:22
认定工伤后,肯定要去认定伤残,否则怎么给你工伤赔付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07:20
申请工伤认定 只有认定了工伤 ,
才能申请伤残鉴定。享受 工伤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
第四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第五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 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六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第七条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限内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