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15:12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16:00
是的。
1.刑期是从你被人身自由那天算起的。
一般的判决文书上都有标明的。
2.可能你被判的不是很重(一年以下),所以就在看守所执行了。
坐牢你还想节假日放假啊。。。。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16:01
羁押一日折抵一日刑期。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15:59
罪犯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之日起执行,因此判决后送交监狱之前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当然属于服刑时间。具体规定如下 :
《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监狱法》第十五条 人民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机关,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15:58
是这样的,从羁押那天开始都算在刑期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