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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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10:20
恶意转移财产的界定涉及法律层面,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这是恶意转移财产的常见情形之一。
其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或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财产,这种行为同样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
最后,执行期间转移财产,特别是在法律文书生效后转移财产,属于恶意转移财产的典型表现。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总结而言,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无论是通过放弃到期债权、不合理的财产交易还是在执行期间转移财产,都可能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相关法律对此提供了明确的界定与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