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地位的变迁材料一:《大明律》中还首次明确规定了:“若命妇夫...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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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汉时,董仲舒提出了“三纲五常”,突出了丈夫对妻子的支配权;宋明理学,将纲常伦理作为“理”的件数,提出“存天理,灭人欲”,(要求女子遵循“三从四德”,女子裹足等),妇女地位进一步下降;明清时,朝廷通过诏令、贞节牌坊等,推行殉夫等妇德,把妇女打入到社会的底层。
 (2)妇女开始参政议政,政治地位等明显提高。辛亥的胜利,建立了中华;初年开始了废缠足等社会风俗改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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