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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因此,自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之日起满30日,则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已经依法成立,公司与其劳动关系已经解除。
如果还在试用期,提前三天即可。
从劳动合同法的司法解释来看,口头通知也是有效的!
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之后,用人单位必须在辞职当月与你结算工资(不需要等到发工资的时间,辞职生效就可以结算),如单位拒不结算工资,可以劳动仲裁
热心网友
您以上的方法合理,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热心网友
你要辞职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到时直接走人就可以了不需要经过批准,当然最好保留证据。
希望能够采纳,谢谢。
热心网友
可以通举证有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转正的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来依法和用人单位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