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不能超过几天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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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4 12:30

律师解答:
不得超过15天。
律师解析:
不得超过15天判岁散。
1、非全日制用工,即临时工(小时工),每个工资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5天。具体支付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按时支付的即构成拖欠。
2、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每月以货币支付一次。具体每月支付时间由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规定,没有按时支付的即为拖欠。
需要注意,有些用人单位由于确有无法克服的实际困难,例如生产经营困难、发生重大意外事件等,因此可能延期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事先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或劳动者本人同意,延迟支付工资,则不属于拖欠工资的范畴。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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