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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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5 20:53
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那么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的情形是什么,有哪些?
网友咨询:
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的情形是什么,有哪些?
北京市格平律师事务所霍春霞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的情形: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北京市格平律师事务所霍春霞律师解析:
必经程序:
(1)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办法;
(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相关证明。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使用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者裁减人员的方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6)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霍春霞律师,北京市格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信托与财富管理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信诚保险和友邦保险多个销售团队的家事法律培训讲师,霍春霞律师在北京执业近十五年,在婚姻家事与财富管理、房地产纠纷、劳动争议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法律执业经验。执业期间代理了大量的诉讼类案件,同时担任多家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私营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企业类型涉及房地产开发公司、物业服务公司、公共交通、建筑施工等。霍春霞律师凭借严密的法律思维、负责的工作态度以及扎实的法律功底,取得了委托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