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婆婆生前已写好分书,百年后把房子由儿子管理继承,其他子女无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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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屋由儿子依法继承,属于儿子和儿媳的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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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按遗嘱办理继承。别人无权要求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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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保证被代理人还没和您解除婚姻关系,就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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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生前写的,只要不是受威怕,只要是他们意思真实的表露,就能受到法律保护,他们有友分配他们自己的财产,儿子有份继续房产,儿媳自然就有份了

热心网友

代书遗嘱,代书人有签名吧?若有,代书遗嘱是有效的,无需公证。
依照遗嘱内容,其他子女是无权继承房产了。儿媳并非法定继承人,更谈不上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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