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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19年6月28日签署的凡尔赛和约中,德国海军的未来受到了严格的。根据和约条款,德国被禁止拥有性能优良的无畏型战列舰,只能保留8艘非无畏型战列舰,主要用于训练和海岸防御,且新建舰只需在20年后才能动工,最大排水量不得超过10160吨,主炮口径不超过280毫米。这样的旨在将德国海军定位在斯堪的那维亚地区海军的水平之下。
然而,这些老式战列舰的下水日期早在1902年12月,因此在条约下,如何最大化作战效能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然而,实际的政治和经济环境不允许立即采取行动,设计人员的资源分散,主要集中在理论研究上。直到1926年,设计细节才最终确定。德国人独创了一种名为装甲舰(Panzerschiff)的新舰型,它结合了装甲巡洋舰的舰体和战列舰的主炮,以此突破条约。
装甲舰的火力远超同时期装备203毫米炮且装甲防护较薄的10000吨级条约型重巡洋舰,其26节的高速度使其能够迅速远离潜在的战斗。这种设计使得装甲舰具备了远洋破交战的能力,成为条约下德国海军的一种创新解决方案。
德国海军在一战后提出的一种舰种,又被称作“袖珍战列舰”。 生产了三艘“德意志”号(Deutschland)(后更名为“吕佐夫”号(Lutzow)),"舍尔海军上将"号(Admiral Scheer)和“格拉夫·斯佩海军上将”号,都是“德意志”级装甲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