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2-16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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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5-01-16 05:36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网友咨询:
用录音录像立遗嘱,怎么立才有效?
律师解答:
在通过录音录像形式订立遗嘱时,应当注意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通过录音设备、录像设备对遗嘱人和见证人的声音、影像完整录制和保存,同时保证原始载体的完整性。录音录像经过拼接、剪辑后,效力将会受到影响。
2、拍摄前,需将镜头焦距对好,画面不能模糊。立遗嘱人、见证人的上半身、全身影像应在镜头中有所反映,尤其是脸部图像需要清晰呈现。订立遗嘱时的全部环境场景也应有所体现。
3、录音录像遗嘱录制过程中需要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全程在场见证,保证录音录像遗嘱的真实性。见证人应与遗产继承无利害关系。法律要求见证人需全程参与“录音录像遗嘱”的订立,见证人需亲自在场。若见证人委托他人代为见证,则受托人为遗嘱的见证人。
4、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像中记录年、月、日。在记录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其一,遗嘱人和见证人都必须在录像中记录年、月、日;其二,遗嘱所记录的年、月、日三要素必须齐全,年、月、日三者缺一不可。
5、由遗嘱人亲自叙述遗嘱的内容。这是由遗嘱的性决定的。遗嘱必须是遗嘱人本人的真实意愿,由本人做出,不许以他人意思辅助或代理。
律师补充:
录音录像遗嘱实际上是录音遗嘱和录像遗嘱的统称,两者的共同特点是通过录音和录像设备将遗嘱人订立遗嘱的过程进行录制并保存。录音录像遗嘱具有可反复复制、播放的特点,同时,由于其具备数字化特性,存在容易被伪造、修改、编辑的特点。经相机摄录的录音遗嘱由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签名的,应认定为有效,没有见证人在场见证的录像遗嘱无效。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