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2-17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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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8分钟前
通常而言,因个人原因上班路上摔倒并不构成工伤。
然而,参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若在上下班途中遭受非自身主责的交通或城轨、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应视作工伤处理。
需注意,个人原因引起的摔倒是排除在第三方责任之外的。
但是,若由于道路养护不良、公共设施存有安全隐患等外部原因导致的摔倒,且能证明此类责任方存在过失,则可以探讨将其认定为工伤的可能性。
总的来说,仅凭个人原因造成的摔倒,难以为工伤范畴所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