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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三十三条 原已登记户口,因错误注销、计算机信息丢失等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应持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原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村(居)委会证明等原始依据,向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
因此,可持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原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村(居)委会证明等原始依据,向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
热心网友
这个只要你妈妈那边还有亲人,让亲人作证去找他们那里的村支书开一个证明再到派出所去办一个证明,证明她的户口存在。到时候派出所会给他发一张户口本,这样问题就解决啦,明白,仅供参考。
热心网友
怎么会呢只有人不在了或者报失踪了有可能才把户口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