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1、劳动法对8小时工作制是这样规定的: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
2、3、双休日是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时间作出的特殊规定,不适用于企业单位。《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依然对企业单位是有效的,同时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至少休息一天。劳动法没有修改过劳动时间的规定,就算的规定也不能与劳动法相抵触。
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分为法定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星期六、日为法定休息日,国庆、五一、春节、三八妇女节为法定休假日,法定休息日安排职工加班的,应当支付200%的工资,休息日加班,单位事后安排补休的,可以只支付基本工资,但必须是要保证劳动者一周至少有一天的休息时间。国家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加班的,应当支付300%的工资,并且不能以补休的形式不支付加班工资。同时,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征得劳动者的同意,劳动者没有必须服从加班安排的义务。
以上只要证据充分,或方便调查取证。到劳动监察队举报他。如果想抄老板鱿鱼到劳动仲裁申诉。
4、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缴费。没参保可向劳动监察队举报。
5、吃住行全报也行。否则不去总可以吧。
热心网友
呵呵
说实话 兄弟
现在私企都这样
嗯
额
你想怎么着 除非掌握证据 告他
额
但你得不到什么好处的
丢工作呗
解决办法么
令某高就吧
说实在点
再不锻炼下自己往上整啊
热心网友
拿出证据,去劳动局告他,可以的,不过,在你准备离开的时候
热心网友
123属于同一个问题,就是加班费的问题,那你需要有证据,证明你在以上你说的时段工作过,然后可以通过劳动监察大队或者仲裁或者争取
4 保险,要看你的个人情况,是不是就符合缴纳这个保险,这个和企业性质还有个人户籍类型有关,需要去社保打听清楚了,如果公司真的不对,可以按照你的工作时间追讨
5 这个国家还真没有相关法律支持你
呵呵,楼上说的不错,我也有同感,现在的私企,都是这个德行,想方设法的从员工身上省钱,唉!要么坚持,要么放弃!
积累点经验,以后找个好工作吧!
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