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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13小时前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对于病假的规定如下:
当员工连续病假不超过6个月时,根据其连续工龄的不同,将按照一定比例发放疾病休假工资。具体来说,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员工,其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60%;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70%;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80%;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90%;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100%。
如果员工连续病假超过6个月,企业需要支付疾病救济费。对于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员工,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40%;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50%;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60%。
值得注意的是,本人工资应按照职工在正常情况下的实得工资的70%来计算。同时,如果职工的病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则应予以补足,使之达到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若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低于本市在职职工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则应补足到这一水平。
此外,职工的病假工资如果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则应按照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来计算。
在制度工作日内请事假时,员工的日工资计算方式为:在正常情况下的本人月实得工资的70%,除以每月制度工作天数。工资部分的扣除,将按照其请事假的天数乘以其日工资来计算。奖金部分的扣除,则按照所在单位的奖金计发办法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