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叫我多休息几天反正是工伤,我也知道现在伤还痛,可我担心领导说...

发布网友

我来回答

2个回答

热心网友

首先,工伤这个概念,是要人保有关工伤认定机构认定了才是工伤。
  其次,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时30天内去认定。如果单位不去提出认定申请审核你的事故,那么事故如果被认定为工伤单位可能要承担你一部分医药费,一切都规范的情况下是社保承担的(包括单位依法按时为你缴纳社保)。你自己也可以在事故发生起一年内去提出工伤认定。
  然后,你的事故伤害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下,你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经过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伤情诊断证明需要住院休息的或者暂时还不能上班的这段时间就是停工留薪期间,这期间单位要根据你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发你停工留薪期的工资。
  还有你如果伤的比较重需要去做劳动能力鉴定的,在鉴定出伤残等级之后,停工留薪期结束,根据不同伤残等级,还有额外的工伤待遇。
  总结,如果你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享受该有的工伤待遇,领导有意见又怎么样,他的意见能大过法律法规的规定吗?当然这是建立在你的事故被有关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前提下。

热心网友

委托律师追偿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