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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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5 22:03
安徽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地址:合肥*江中路与金寨路交叉口、电话:0551-62627663。其中,合肥市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直接拨打63536000;合肥市以外的国内电话,请加拨区号0551。合肥各县(市)医保中心咨询电话 合肥市医保中心:63536208 巢湖市医保中心:82636060 肥东县医保中心:67739702 长丰县医保中心:66662108 肥西县医保中心:68850928 庐江县医保中心:82567076。人工服务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语音自助服务24小时开通。
拓展资料:
安徽医保缴费变化:
1、 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含补缴)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中断缴费且中断缴费不超过3个月的参保人员,当年退出现役的军人及随迁的由部队保障的随军未就业配偶,动态新增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特殊群体,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后可补办居民医保参保手续,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
2、 省医保局介绍,今年年底前,全省将按照每人每年900元的医保筹资标准征缴。同时,根据大病保险制度与基金运行情况,2021年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提高至100元左右。“实行按年集中参保缴费。居民医保实行按年参保缴费、享受待遇,原则上在2021年底前完成2022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鉴于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春节集中返乡的实际,该群体的筹资时间可延长到2022年2月底。”省医保局相关人士介绍,“统一市域内居民医保保障待遇,居民医保保障周期为筹资下一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3、 前款中断缴费的参保人员,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后补办居民医保参保手续的,各统筹地区可设置6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不予报销。
4、 我省将积极支持三孩生育*落地实施。继续执行新生儿“落地”参保*,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 此外,同步做好城乡居民分娩住院医疗费用保障。进一步放开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对于持居住证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各级财政要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