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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2 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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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2 14:30
按特种设备报废程序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三十条 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二十五条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也就是说,如果你在直辖市就联系市安监局(应急管理局),设区的市也是市安监局(应急管理局),具体流程可以咨询当地安监局(应急管理局)